4月1日起,安庆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肉制品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肉制品违法犯罪,4月1日,安庆市公安局、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庆市农业农村局等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线索征集范围
养殖与屠宰环节: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或进行“调包”;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生猪屠宰厂(场)屠宰无证生猪;私设生猪屠宰厂(场)或从事私屠滥宰活动;屠宰、加工、经营病死畜禽或死因不明畜禽产品;对畜禽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生产与加工环节:未取得许可(登记)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原料;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加工食品;在肉制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工业酒精、工业盐、甲醛、甲盐、硼酸等)。
流通与经营环节:掺杂掺假行为,包括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马等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销售违法行为,包括销售过期、变质、掺假或来源不明的肉制品,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销售走私冻肉或以进口肉冒充国产肉,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认证标志肉制品。
餐饮与线上环节:火锅店、烧烤店、夜市、大排档、学校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采购、使用假劣肉制品或来源不明肉类;网络电商、直播带货等线上平台销售假劣肉制品,或存在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网络餐饮“幽灵外卖”、经营地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等问题。
其他相关环节:为制售假劣肉制品提供运输、储存便利条件;伪造、买卖检疫合格证明;其他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线索反映渠道及联系方式
电话投诉举报,安庆市公安局:0556--110;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56--5288818;安庆市农业农村局:0556--5572396。
信函投诉举报:安庆市公安局寄件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1216号安庆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安庆市场监督管理局寄件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8号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科;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寄件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8号南1号安庆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
记者 蒋六乔
编辑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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