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全力当好绿水青山守护者
近日,丽江市召开“十三五”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围绕丽江市五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所开展的重点工作、取得的重大成绩和重要经验等情况进行发布。
据悉,在“十三五”期间,丽江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了全市生态保护基本范围和底线,开展河长清河专项行动,排查河湖“四乱”问题141个;开展程海、泸沽湖等重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水域岸线保护等工作。
“十三五”期间,丽江市全面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共计完成营造林任务279.06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306.2万株,任务完成率145.1%,完成低效林改造100.72万亩,完成森林经营114.5万亩,各项工作均超额完成,到目前,全市森林面积达22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2.13%,森林蓄积量1.25亿立方米;
在“十三五”期间,丽江林业生态扶贫PPP项目总投资160亿元,主要包括建设国家储备林69.2万亩,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工程55.9万亩、生态修复5.76万亩、村镇绿化172个,实施和运营周期为30年,到目前,完成项目用地流转72638.36亩,完成作业设计75922.3亩,完成项目施工36907.62亩,完成种植29412.43亩,完成项目投资3亿元。
“十三五”以来,丽江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四年持续保持100%,位列全国、全省前列。水环境中重点流域和湖库水质稳中有升,金沙江干流丽江段水质稳定达标,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逐步建立了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治理体系。
“十三五”期间,丽江市成功申报了2个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17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累计命名323个市级生态村,截止2020年,全市共有195家绿色创建单位。
未来五年,丽江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争当绿色发展先行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云南网记者 何嵘 通讯员 杨发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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